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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6日,广东省物价局公布《关于规范广东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正式叫停燃气初装费的收取。在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与监管的进程中迈出了具有突破性的一步,对全国价格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之后,这个问题开始成为社会各界反响强烈的又一问题。[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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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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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全国价格改革可借鉴广东取消燃气初装费 |
|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1月15日表示,广东省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在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与监管的进程中迈出了具有突破性的一步,对全国价格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全文][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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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商垫付估计过亿燃气初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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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燃气初装费“停收令”在利好市民的同时,却因为签订合同的界定等问题引发了买房的种种问题。据了解,由于楼盘开发一定要先垫付燃气初装费,然后在交楼时向业主收回。广州市由开发商垫付的燃气初装费估计过亿元。[全文][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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