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9日,永乐与大中电器、张大中三方共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 ·5月13日,大中电器收到永乐支付的定金人民币1.5亿元。 |
| ·7月25日,黄光裕正式宣布国美购永乐。 |
| ·7月25日,大中发表声明,称“鉴于永乐单方面与第三方合作,大中与永乐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待重新协商”。 |
| ·8月4日,大中致函上海永乐,正式提出协商解除《战略合作协议》,并要求永乐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
| ·8月17日,永乐在香港发布公告,称其已收到大中8月7日有关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建议函。 |
| ·8月31日,大中法律顾问向永乐发出律师函,要求协商解除《战略合作协议》。 |
| ·9月4日,永乐收到大中法律顾问有关北京大中建议终止战略合作协议而发出的函件。 |
| ·10月18日,大中电器向贸促会递交仲裁申请,要求没收此前永乐支付给大中的1.5亿元定金。 |